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只有借条 没在真实的借钱
可以不还,因为没有真实产生
仅有借条但没真实借钱,不用怕。如果对方拿借条起诉,你要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没发生真实借款事实,比如提供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没收到钱或借款未实际交付。要是有借条是因受胁迫等情况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像当时的录音录像、报警记录等。法院会综合审查判断借款是否真实发生。
你好,具体电话详细沟通
你好,现在上面情况大概说一下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你好,详细沟通,更好为你解答
你好 请问你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
建议把你想咨询的问题详细的说说目前的情况
您好,可以电话详细沟通一下
您好!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吗
如果是存在这种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在民间借贷中,一般借款人都要向出借人出具借条,以证明借款事实,并就借款的有关事项进行约定。在正常情况下,借条完全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在诉讼中,出借人只要出具了借条,就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如无特殊情况,应该认定借条的证据效力。然而在复杂的社会生活当中,确实存在凭空出具借条的情况。审判实践当中遇到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受威逼、胁迫,委心写下借条;二是赌债,无钱还不得已写下借条;三是伪造借条,如伪造签名、印章等;四是借条被出借人拿到后,出借人未实际向借款人付款;五是在饮酒、吸毒等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出具的借条;六是对借条的数额、还款日期、利息约定等内容进行重大修改。在这样的案件当中,被告往往会以上述理由,对借条的真实性提出抗辩。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会给案件的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对于此类,一般采取以下途径予以处理:一是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特别是大额的现金流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般都要涉及银行等财务机构。当事人如果在银行存取款,那么银行都会有收付款凭证。因此,法官可以依据根据申请到相关金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结算凭证。在诉讼中,如果当事人提出是现金交易,法官可以详细调查或询问,交易的时间、地点、在场证人等情况,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现金来源、交付凭证等证据。二是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对于双方当事人提出证据的“对等”或不确定,仅凭一些重要证据难以判断借款是否真实存在的情况下,法官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还原事实的真相,并根据当事人的支付能力、交易习惯、以往的合作关系、借款金额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三是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是判断一个借条真实与否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在案件审理中,有的被告辩称欠条是伪造的,手印不是自己捺印,印章是假的等理由,此种情况,法官应告知被告限期申请司法鉴定的权利和义务,逾期视为其主张不成立。申请鉴定的,视鉴定结论再做案件事实的认定。技术鉴定虽然可以有效判断借条的真实性,但是它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很多借条因缺少比对样本等原因,无法进行鉴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负债字据请核对签名李某开了一间砖厂。2007年,张启某在亭洪路做工程时,向李某要了一批红砖,总价款是123610元,后来张启某陆陆续续支付了111500元,尚欠12110元。张启某于2007年12月31日出具了一张结算单,落款的签名人为“张啓某”。李某拿着这张结算单,多次找张启某要钱,张启某都推脱不给。张启某辩称,结算单上的字迹潦草,签名不是他的名字,也不是他所签,因为他名字中间的那个字是“启”而非“啓”。他只是工程承建方的仓库保管员,日常工作是对工程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进行清点、保管,并不涉及购买和结算。既然张启某认为结算单上的签名不是自己所签,于是法官要求他申请笔迹鉴定来证明。但是,张启某当庭表示不申请鉴定。因为李某提交的结算单是原件,而“啓”字亦确实是“启”字的繁体写法,考虑到张启某那个年龄段的人的书写习惯,最后认定结算单上的签名为张启某亲笔所写。点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出具负债字据时,最好亲眼看着债务人书写签字或盖章,并认真核对债务人签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否相符,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另外,最好不要随意在空白纸上签下自己的姓名,以免别有用心的人,无中生有地填上借款数额。
您好,针对您的借条签字是否真实的认定问题解答如下,负债字据请核对签名李某开了一间砖厂。2007年,张启某在亭洪路做工程时,向李某要了一批红砖,总价款是123610元,后来张启某陆陆续续支付了111500元,尚欠12110元。张启某于2007年12月31日出具了一张结算单,落款的签名人为“张啓某”。李某拿着这张结算单,多次找张启某要钱,张启某都推脱不给。张启某辩称,结算单上的字迹潦草,签名不是他的名字,也不是他所签,因为他名字中间的那个字是“启”而非“啓”。他只是工程承建方的仓库保管员,日常工作是对工程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进行清点、保管,并不涉及购买和结算。既然张启某认为结算单上的签名不是自己所签,于是法官要求他申请笔迹鉴定来证明。但是,张启某当庭表示不申请鉴定。因为李某提交的结算单是原件,而“啓”字亦确实是“启”字的繁体写法,考虑到张启某那个年龄段的人的书写习惯,最后认定结算单上的签名为张启某亲笔所写。点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出具负债字据时,最好亲眼看着债务人书写签字或盖章,并认真核对债务人签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否相符,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另外,最好不要随意在空白纸上签下自己的姓名,以免别有用心的人,无中生有地填上借款数额。
专业解答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借款关系是写借条,因为这可以说明对方借自己钱财,证明存在借款关系,它实际上反映的是我们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的关系,而欠条的话是双方当事人所作出的结算。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