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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夏** 山东-烟台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4.06 11:46:37 335人阅读

婚内买房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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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有以下例外:
1.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就是个人财产。

2.父母出资买房,一方父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算对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一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子女用个人财产还贷,房子也更可能认定为个人财产。

3.夫妻签财产协议,明确房子归一方,此约定有法律效力。

2025-04-06 16:03: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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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内买房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父母全款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付首付子女用个人财产还贷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夫妻有协议约定归一方所有这几种情形除外。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婚内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内买房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存在特殊情况,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财产性质未发生改变,属于个人财产;一方父母全款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可看作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认定为个人财产;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子女以个人财产还贷,这种情况下也倾向认定为个人财产;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约定婚内购买房产归一方所有,该约定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大家在婚内房产归属方面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4-06 14:3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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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内买房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几种例外情况。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为个人财产;父母出资购房,一方父母全款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赠与属个人财产,一方父母付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子女以个人财产还贷,房产也倾向认定为个人财产;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约定有法律约束力。
2.解决措施与建议:若想使婚内购买的房产成为个人财产,可在购房前明确资金来源,保留好婚前财产出资证明。涉及父母出资的,要留存好出资凭证。夫妻签订财产协议时,要确保协议内容明确具体,最好进行公证,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

2025-04-06 13:4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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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内买房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若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性质会变为个人财产,因为这只是个人婚前财产形式的转化。
(2)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较为多样。一方父母全款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可看作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归个人所有;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子女以个人财产还贷,这种情况下房产也倾向于认定为个人财产。
(3)夫妻双方还可以通过签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婚内购买的房产归一方所有,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提醒:婚内房产归属情况复杂,不同情形的认定和证据要求不同,建议遇到相关问题咨询专业人士进行分析。

2025-04-06 11:5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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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让婚内购买的房产成为个人财产,可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二)可以让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或者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子女用个人财产还贷。
(三)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婚内购买的该房产归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5-04-06 11:52:1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哪些属于婚内财产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入(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二、哪些属于夫妻个人财产1、《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2、《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3、《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4、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因此,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以及经营所得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是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建议你登陆网站去浏览相关栏目,还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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