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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应以公证书为依据吗

李* 辽宁-营口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4.03 05:58:31 331人阅读

继承不动产应以公证书为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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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不是只靠公证书就行。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如果所有继承人能商量好,那就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去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要是有争议,那就得通过诉讼或者仲裁先确定继承人是谁,然后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去办登记。遗嘱继承时,遗嘱经过法定程序被认定是有效的,继承人就可以拿着遗嘱等材料去办登记。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其中一种形式。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可以依照公证文书,也能够依据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等能证明继承关系以及不动产归属的材料。总之,继承不动产不一定非要以公证书作为唯一依据,重要的是得有合法有效的能证明继承关系和不动产归属的材料,凭借这些材料才能去申请登记。比如,若存在合法遗嘱且按法定程序认定有效,即便没有公证书,也可凭借遗嘱等材料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2025-04-03 12:03: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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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可不是只看公证书。

要是法定继承,所有继承人商量好了,那就一起去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要是有争议,那就得打官司或者仲裁来确定继承人,然后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去办登记。

在遗嘱继承里,遗嘱按法定程序认定有效后,继承人拿着遗嘱等材料就能办登记。

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能靠公证文书,也能依据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等能证明继承关系和不动产归属的材料。所以,继承不动产不是非得靠公证书当唯一依据,关键得有合法有效的能证明继承关系和不动产归属的材料去申请登记。比如说,不能就觉得只有公证书才行,其他能证明这些的材料也都可以,这样才能顺利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避免走弯路。

2025-04-03 11:27: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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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承不动产这件事上,公证书并非是唯一的依据。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如果所有继承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他们可以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但要是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那就需要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来确定继承人,之后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去办理登记手续。

对于遗嘱继承,当遗嘱经过法定程序被认定为有效后,继承人就可以拿着遗嘱等相关材料去办理登记。这里要知道,公证遗嘱仅仅是遗嘱的其中一种形式而已。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时,既可以依据公证文书,也能够凭借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等能够证明继承关系以及不动产归属的材料。所以说,继承不动产并不一定非要以公证书作为唯一依据,关键在于要有合法有效的、能够证明继承关系以及不动产归属的材料,以此来申请登记。

2025-04-03 09:3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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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可不是只靠公证书。法定继承时,要是所有继承人商量好了,能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去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要是有争议,就得通过打官司或者仲裁来确定继承人,然后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去办登记。遗嘱继承里,遗嘱经过法定程序被认定有效后,继承人拿着遗嘱等材料就能办登记。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可以依照公证文书,也可以依据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等能证明继承关系和不动产归属的材料。所以,继承不动产不一定非得靠公证书,关键是得有能证明继承关系和不动产归属的合法有效的材料去申请登记。总之,别以为继承不动产就只认公证书,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也能行。

2025-04-03 09:1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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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不是只靠公证书。

法定继承时,若所有继承人商量好,能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要是有争议,就得通过诉讼或仲裁确定继承人,然后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去办登记。

遗嘱继承中,遗嘱按法定程序被认定有效后,继承人带着遗嘱等材料就能办登记。

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可以依照公证文书,也能依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能证明继承关系和不动产归属的材料。所以,继承不动产不一定非得靠公证书,关键是得有合法有效的证明继承关系及不动产归属的材料来申请登记。

2025-04-03 07:14:2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录音遗嘱可以作为继承遗产的依据吗可以。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有五种形式,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录音遗嘱是指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二、什么样的录音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录音遗嘱易于被伪造、模仿、剪辑。《继承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对在场见证见证的内容、见证的程序没有规定,《继承法意见》亦没有规定。因此,录音遗嘱见证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操作,见证人的见证作用也难以体现。但是,一般认为录音遗嘱应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只有在符合以上的情况下录音遗嘱才生效。注: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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