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执行利息包含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方法算,文书未明确给付则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日起算,未确定履行期则从文书生效日起算。执行法院会依规则算利息并在执行款中一并执行。
2.若对利息计算有异议,可在收到执行通知后向执行法院提书面异议,法院会审查并裁定。
3.建议当事人仔细研读生效法律文书中关于利息的规定,明确自身权益和义务。若发现利息计算有误,及时按程序提出异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执行法院在计算利息时应严谨准确,保障执行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法律分析:
(1)强制执行利息包含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算,若文书没确定给付,就不计算。例如生效文书明确了利息计算方式,就按此执行。
(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起算时间方面,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履行期间,从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若未确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3)执行法院会按规则计算强制执行利息,并在执行款中一并执行。当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有异议时,可在收到执行通知后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审查并裁定。
提醒:
当事人要留意生效法律文书中利息的规定,对利息计算有疑问及时提异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有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一)了解利息计算规则。明确强制执行利息包含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方法算,未明确则不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算,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日起算,未确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日起算。
(二)配合执行。执行法院会按规则计算利息并在执行款中一并执行,要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三)提出异议。若对利息计算有异议,在收到执行通知后,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等待法院审查裁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1.强制执行利息分两种: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方法算,文书没说给就不算。加倍部分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算,从文书确定履行期满日起算;没确定履行期的,从文书生效日起算。
2.执行时,法院按规则算利息,和执行款一起执行。
3.对利息计算有意见,收到执行通知后可向法院提书面异议,法院会审查裁定。
结论:
强制执行利息包含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执行法院按规则计算并在执行款中一并执行,对利息计算有异议可书面提异议。
法律解析:
强制执行利息分为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方法计算,若文书未明确给付则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算,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日起计;若未确定履行期间,就从法律文书生效日起算。执行时,执行法院会按这些规则计算利息并在执行款里一并执行。若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有异议,可在收到执行通知后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审查并作出裁定。若您在强制执行利息方面遇到任何疑问或有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