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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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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房产只给女儿不给女婿可以吗
可以的,可以登记在女儿一个人名下
您好,女婿没有法定继承权。
立遗嘱,遗产只给女儿
有什么需要咨询有什么需要咨询
你好,你的法律问题可以帮你。
您好当然是可以的呀,我们这边可以帮你的呀
可以的,专门赠与给女儿,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儿媳妇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仅是因配偶而产生的姻亲关系,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不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如果在丈夫或妻子去世后,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继续赡养公婆、岳父母,并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也就是说,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是有条件的,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儿媳、女婿必须丧偶。如果配偶还活着,即使尽了再多的赡养义务,他们也不能被列为继承人。(2)必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但包括提供主要的经济生活来源,还要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吃、穿、起居等照料护理。最高人民对此有明确规定,只有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才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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