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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院能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情形包括重大误解,即当事人对股权性质、价格等理解有误,导致行为结果与本意不符且损失较大,可申请撤销。
2. 显失公平也可撤销,若订立协议时一方利用对方困境或缺乏判断力,使权利义务明显不公。
3. 存在欺诈情况,一方故意告知虚假或隐瞒真实信息,诱使对方签协议。
4. 还有胁迫,一方以损害对方或其亲友、法人的权益相要挟,迫使对方签约。
受损害方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
2025-03-15 17:0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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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法院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情形下可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受损害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可撤销。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若当事人对股权性质、价格等存在重大误解,使行为结果与本意不符且损失较大;或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缺乏判断能力等订立显失公平协议;亦或是一方通过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签订协议,受损害方都可请求法院撤销。不过,受损害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权利。若您在股权转让中遇到类似情况,不确定是否符合撤销条件或不知如何维权,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3-15 15:13: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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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对协议关键内容认识有误,像股权性质、价格等理解偏差,致使行为结果与自身意愿不符且损失较大,这种情况下可申请撤销协议。比如错误认为股权具有某些特殊权利而高价购买。
(2)显失公平体现为一方在对方处于不利状况时,利用其弱点订立协议,使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违背公平原则。
(3)欺诈是一方通过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相,让对方在错误认知下签订协议。
(4)胁迫是一方以损害对方或其亲友的人身、荣誉等相威胁,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约。并且受损害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提醒:遇到股权转让协议纠纷,若认为存在可撤销情形,务必注意一年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03-15 13:18: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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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因重大误解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要尽快收集证明自己对股权性质、价格等存在错误认识且造成较大损失的证据,比如交易记录、相关文件等,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协议的诉讼。
(二)遇到显失公平情况,需证明对方利用自己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等订立协议,可通过证人证言、当时自身状况的证明等举证,同样在规定时间内起诉。
(三)若遭遇欺诈,要收集对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证据,像聊天记录、虚假陈述的文件等,及时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
(四)面对胁迫,要留存对方要挟的证据,如威胁的短信、通话录音等,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025-03-15 11:44: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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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基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撤销股权转让协议。重大误解指当事人对协议关键内容认识错误,致行为后果与自身意思相悖且损失较大;显失公平是订立协议时一方利用对方不利状况,使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欺诈是一方故意隐瞒或告知虚假情况,诱使对方签约;胁迫是以损害对方或其亲友权益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约。
1. 若存在这些情形,受损害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 受损害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交易记录、协商信息等,以证明撤销事由的存在。
3. 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03-15 10:47: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