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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唐** 山西-晋中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2.07 08:05:42 1028人阅读

公司由于资金链断裂,现在已经不能正常运营了,但是还有很多的外债需要偿还,现在已经申请财产保全,想问一下人民法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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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018-02-07 08:08: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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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这些办法就是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措施。

2018-02-07 08:0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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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训诫、具结悔过、罚款、拘留5种。拘传是对被告采取的强制措施,其条件是: ①被告必须到庭而拒不到庭。 ②被告拒不到庭前必须经过两次合法传唤,用简便方法传唤不算合法传唤。 ③被告拒不到庭必须无正当理由。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对不到庭的被告予以拘传。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伪造、隐藏、毁灭证据。 ②指使、贿买他人作伪证。 ③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④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司法机关的工作秩序。 ⑤对司法工作人员、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诉讼参加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以其他方法进行打击报复。 ⑥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上述6种行为没有构成犯罪的,只按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已经构成犯罪的,既要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又要按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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