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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杀了人再自杀还需要追责

苏* 广西-北海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12 09:32:00 341人阅读

如果我杀了人再自杀还需要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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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之后又采取了自杀手段的,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名成立。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已经自行结束生命的,则由于其无法承受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免于追究。
对于故意杀人的罪犯,相关法律规定应依法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甚至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轻微的情况下,也须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5-12 09:33:00 回复

对于过失杀人受害者反悔能再追诉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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