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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凶犯下命案,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提起诉讼后,须对其进行刑事定罪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裁量其应承担的刑罚,如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但是,鉴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我社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坚持不应判处未成年人死刑为原则?同时,基于保障人权和惩戒教育的双重需要,应当考虑对未成年罪犯予以从宽或者减免处罚的适当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24-04-27 08:4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