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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不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如果仲裁有程序性的错误,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存在法定请求,申请撤销撤消后重新起诉。无法对不服的仲裁裁决从新申请诉讼,只能向仲裁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冲裁裁决,然后根据双方协商或者起诉解决。撤销必须要证明原仲裁存在违法事由或者重要事实,否则极难成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拓展资料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参考资料劳动争议仲裁
2020-12-10 01:21: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