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采取候审措施之后需谨记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首先,对于已经处于取保候审状态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员而言,他们有义务遵守相关法规中的各项规定,例如未经有关执行机构的核准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或者市、县级行政区划范围;
同时,在受到司法部门的传唤时应及时出庭,以便随时接受法律程序的安排和处理等。
其次,作为被采取取保候审手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员,他们还须禁止踏入特定的场所范围内,也不能与特定人员进行私下会见或通信交流,更不允许参与任何特定的事务性活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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