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税收复议范围包括的事项有: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发票管理行为;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资格认定行为;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等。
专业解答目前国家专门的将国税和地税进行合并就是针对国家税务部门的一次大的改革了,不仅节省了纳税人中间特别多的繁文缛节,对于整治税务部门内部的风气也是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的。过去几年间,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的案例非常的多,可是大多数的民众可能还真的就不知道税务行政复议包括哪些范围?
律师解析 行政复议范围不包括以下这些: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律师解析 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具体是:(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三)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四)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五)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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