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 协议上标明物业费水电费由乙方,也就是优客逸家承担,但是从签署了之后,他们就没有按时交物业管理费,我还收到了物业方面的律师函。我也再三通过跟我签署合同的业务员,400电话,房东后台留言通知到了优客方面,但是直到今天还是没有去交付3月到现在的物业费,并且,最近一次接到物业催缴电话的时候还有几个月的水费也未处理。 这种情况我能单方面通知解除协议么?或者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协议?不再进行委托协议么?直接拿回我的房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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