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何时实施? (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写谁的名字。单方均无权卖房。 现实中单方卖不出去,必须要核查婚姻关系,夫妻双方签字办手。卖房违法,买房人也不会买。)这是一个律师的回答。但是与下面的法律相违背。怎么回事? 《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专业解答1、对该解释的溯及力未作出明确规定。2、房产处理可能加大一方的执行风险。3、法院对该类案件处理的新旧差异可能导致息诉服判率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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