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渝北区法律咨询 > 渝北区合同订立法律咨询 > 高层管理人员聘用合同需要怎么签订的呢?

高层管理人员聘用合同需要怎么签订的呢?

卢** 重庆-渝北区 合同订立咨询 2017.10.18 12:34:01 1442人阅读

最近就要签合同了,不知道具体的细节是什么,大家知道高层管理人员聘用合同需要怎么签订的呢?

其他人都在看:
渝北区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渝北区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聘用合同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和调节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和手段,必须有期限的规定,才能体现聘用双方的自主权利,充分发挥专门技术和管理能力,这是聘用关系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主要原因。选择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利于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意见》,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相比,聘用合同取消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工作年限较长的人员明确了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保护性规定。

2017-10-18 12:37:01 回复
咨询我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含试用期 月),自 年 月日(首次合同从报到之日起,续签合同从签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在 (科室、部门),担任 (岗位、职位)。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等用品。
  
(三)根据乙方的表现、业绩及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对乙方培训、职务确定与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
  
(四)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满时决定是否续签新合同。
  
(五)其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参加培训学习,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纪守法。
  
(二)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住房及医疗劳保等待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房改,按上级部署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派出国、探亲、在职学习、借阅图书、就餐和子女上学等按学校对事业编制人员的规定或办法执行。
  
(四)乙方属新到任应届毕业生还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其服务期、违约费和试用期的规定按协议书执行。
  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五条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发生了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六条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应内容。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二)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三)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的。
  
(四)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
  
(五)被劳教、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构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七)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国家规定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一)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二)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
  
(三)甲方不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保护。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
  
(二)合同期内乙方办理退休手续。
  
(三)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而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
  其他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关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门不再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证明。乙方应尽快结清与学校的各项关系,30天内凭学校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到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逾期其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这就是一份高层管理人员聘用合同了。

2017-10-18 12:36:0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1、聘任和解聘的问题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2、加班费问题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加班费一般得不到支持。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3、保密条款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4、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