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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价值300元的财物是否可能被行政拘留
故意损坏价值300元的财物可能被行政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1)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情节较轻的。“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你自己根据以上情节对照吧;(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2)动机和手段恶劣的;(2)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等等!,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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