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售楼部按揭房子,因售楼部的那个销售人员是我老婆的邻居,想着是熟人就完全信任他,开始他说首付交四成,我们说四成确实交不起,他说没事三成也行,剩下的他想办法,所以当时总共交了两万的预付金,我们约定好月底左右签合同,到签合同时突然变卦要交四成,三成不行。而且中途也没给我们说必须要四成了,现在收条那些东西开发商都收走了,我们手里没有一点证据,想着是熟人也没有录音之类,现在预付金也不愿意退给我们,他还一口咬定自己没有说过交三成的话,说叫我们拿出他说三成的证据,如果当时谈首付成数没谈一致的话我们根本不会交预付金,待我们把剩余的首付带过来时又突然变卦要四成了,所以现在房子也不得不退,这算是开发商单方面违约还是我们违约?按法律程序这钱能不能退还呢?
被告拒绝签收传票,可以留置送达传票,法院不会以被告拒收传票要求原告撤诉,如果可以,那还打什么民事官司,也就不会存在民事诉讼法。rn《婚姻法》规定:rn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rn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n《民事诉讼法》规定:rn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rn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n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2017-11-12 18:36:47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