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私拆承重墙严重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稳定性,损害了相邻业主的公共利益和财产权益。如情节及后果严重,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14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住宅、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随意拆除房屋承重墙的后果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还有可能触犯刑律,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而需承担刑事责任。
相邻的业主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私拆的业主停止侵害并恢复楼房的墙面承重状况,相邻业主为恢复和弥补承重墙拆除造成的损害而进行的必要修缮措施,相关费用私拆的业主也应予以承担。同时,如果房屋经过鉴定,确定房屋的使用寿命将受影响,相关业主的房屋权益将会受到一定损失,对此损失,也可以要求私拆的业主给与一定补偿。
二楼住房阳台外既不隶属一楼,也不隶属二楼,是所有购房者的公摊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公摊总面积所有外墙半面积楼梯间电梯····,外墙一半的面积是在公摊里的,最终是所有买房者来公摊。所以外墙不能能算某个人,某一家的所有物。 公摊建筑面积,建筑学术语,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在日常使用中,通常也简称公摊面积或公摊。公摊建筑面积的范围包括管道井、设备间、地下室和楼梯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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