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金华法律咨询 > 金华工伤赔偿标准法律咨询 > 工伤后期治疗费应该如何办

工伤后期治疗费应该如何办

李** 浙江-金华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2.08.03 19:01:45 483人阅读

工伤后期治疗费应该如何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金华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金华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工伤后期治疗费应该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进行承担。工人在职期间,职工因为工伤或者工伤复发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的项目目录和工伤保险的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的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不能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他的过错而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022-08-03 19:03:45 回复


(一)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
  
1、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
  
2、公平适用原则。有的称之为公平原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也即不让其吃亏。
  
3、适当限制原则。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对其赔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主要考量因素,否则实践中可能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形,不利于精神损害赔偿所需达到的真正的目的的实现。
  
4、过失相抵原则。根据《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这一条就明确了过失相抵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是民事责任承担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运用该原则与民法自己责任的理念保持一直,如果受害人对于自己的精神损害存在过错,那么由侵权人承担全部的责任与该理念相悖,同时也是不公平的。
  
5、法官自由裁量原则。所谓法官的自由裁量原则也称为自由心证裁量原则,即法律允许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照一定的心证规则和方法,行使自由裁量权,以对精神损害评定为一个确定的数额。当然,此原则在实施的时候,法官随心所欲,主观独断,而是应该依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必要的情节,做出正确的利益平衡和价值选择。
  
(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考虑因素
  
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是指侵害人进行侵权时的心理状态。一般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在故意的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对于受害人造成的伤害一般要比过失情况下大得多。同时考虑到侵权人的主观恶性,一般故意违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要比过失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要重。行为人在故意侵害他人权利的时候一般会想方设法、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其主观的恶性较大,因此承担的责任要重一些。
  
2、侵害人的获利情况。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精神抚慰以及精神损失的补偿,同时也是对侵害人的一种惩罚,只有这样才可以能够达法的预防犯罪的目的。试想如果一个人以杜撰名人的隐私出版而赚钱,那么必然会侵害受害人的名誉和隐私,对于这样的侵权行为如果仅仅是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而没有针对其所获得的巨大收入一情节判处巨额的赔偿,那么赔偿就失去了惩罚的意义,侵权方也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必然会有更多的人从事这样的事情以取得暴利。
  
3、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精神损害赔偿既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精神抚慰和心理上补偿也是对于侵权人的教育和惩罚,为了实现这样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找到二者的平衡点掌握一个度,才可以实现。对于处于社会弱势的群体在发生这种行为是应该以较弱的处罚就可以达到目的,而对于社会中的强势群体则应该处以较重的处罚。原因很简单,只有对于强势群体处以较重的处罚才可以真正达到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
  
4、受害人精神受损害的程度和后果。侵权行为对于受害人造成的后果是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当然这样的后果并不是一定要造成受害人精神受损或者自杀才算,只要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可以了。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对精神损害的大小,同样的侵权行为对于不同的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失大小是不一样的。比如对于一个名人的名誉权的侵犯要比对于普通人名誉权侵犯所造成不良影响范围上和程度上都要大很多。因此,对于此可以给予较重的惩罚,这样不仅尽可能的发挥其社会效用,同时可以要求人们以此为鉴,起到对于违法行为的预防作用。
  
5、侵权行为的方式、场合和范围。以不同的手段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一也不同。一般认为,在公共场合传播有损他人人格权的内容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要比在私下场合传播大得多。持续的殴打行为也要比言语上的侮辱伤害大得多。男保安对于女顾客的强行搜身行为造成的损害要比女性服务人员搜身造成的伤害程度深。
  
6、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我国是一个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不同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东部要比西部和中部地区发达,同时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也比较明显。对于发达的地区只有赔偿较高的精神损失额才能达到精神损失赔偿的抚慰和补偿的功能。对于欠发达地区,根据其经济水平以及侵权人的责任能力的大小确定赔偿额,也是比较稳妥,最终寻找出一个平衡点。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工伤工资和伤残赔偿
40189人阅读

工伤事故在某些高危行业中发生的几率较大,那么工伤赔偿和工资都有哪些内容呢,那么工伤赔偿工资怎么算,工伤工资和伤残赔偿标准有哪些,工伤工资和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工伤赔付工资标准
43122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工伤赔付工资标准有关内容,工伤赔偿标准最新规定一直是大众的关注焦点之一,那么伤赔付工资标准是多少,工人工伤期间工资标准是什么,工人工伤期间工资标准具体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11474人阅读

在日常的工作中有可能会发生工伤事故,尤其是一些高危行业,这就会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问题,今天小编以浙江省工伤赔偿为例,为你介绍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工伤事故如何赔偿
8530人阅读

在一些高危行业中,发生工伤事故的概率要远超于大多数职业,比如煤矿工人、电焊工人在作业时就有一定风险,那么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工伤赔偿标准都是如何规定的呢,那么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内容有哪些呢!

劳动法年假规定
59180人阅读

年假是公司对于满足条件的职工的福利,那么劳动法中都是如何规定年假的呢,劳动法年假规定几天,劳动法年假规定具体内容,以及新劳动法年假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小面为你详细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