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台州法律咨询 > 台州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刑法的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刑法的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李** 浙江-台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8.02 04:42:27 373人阅读

刑法的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台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台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构成要素
1、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
3、主观要件。
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4、客观要件。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

2022-08-02 04:44:27 回复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国家
一、
二、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一、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这里所谓的“珍贵文物”,无明确的司法解释,理解上应以“一”、“二”、“三”级文物为限。
二、本罪是测法》增设的新罪名。是结果犯,即“后果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国家
一、
二、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