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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况有哪些?

李** 四川-达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17.09.14 12:57:40 31人阅读

我和我老公正在打离婚官司,他有许多外债我都不知道,这几年家里的花销都是我的工资现在离婚了,他还想让我帮他还一半的债务,我想问一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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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

一、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2017-09-14 13:0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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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况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本文上述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禁止夫妻双方对其所负的债务进行相关的约定,但这种约定仅在他们之间产生效力,对外(即债权人)不产生效力。现实中不少人欲通过离婚分割财产以达到逃避清偿债务的违法目的,对此,无论是婚姻登记机关还是人民法院,都应当严加防范,认真审查,凡有损于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现实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资助方称其所负的债务经过了对方的同意,但对方否认。这种情况下如果否认一方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法院很可能会判其为共同债务,这是基于夫妻之间特殊的人身关系及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考虑的,因为一般来说,外人很难知晓他们之间是否对举债达成了一致意见,将其认定为共同债务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7)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017-09-14 12:5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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