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据此,食品既包括加工食品也包括食用农产品,既包括食品成品也包括食品原料。以猪肉产品为例,饲养中的生猪、宰杀后的猪肉酮体、市场上待售的猪肉、加工后的猪肉熟食均属于食品。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食品;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据此,保健食品同样属于食品范畴。对于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并对外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也应当认定为食品。 基于上述规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危害加工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原料、保健食品等安全的犯罪均作出了规定,实现了食品对象范围的全覆盖。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据此,食品既包括加工食品也包括食用农产品,既包括食品成品也包括食品原料。以猪肉产品为例,饲养中的生猪、宰杀后的猪肉酮体、市场上待售的猪肉、加工后的猪肉熟食均属于食品。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食品;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据此,保健食品同样属于食品范畴。对于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并对外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也应当认定为食品。 基于上述规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危害加工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原料、保健食品等安全的犯罪均作出了规定,实现了食品对象范围的全覆盖。
您好,针对您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构成?问题解答如下,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构成: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
(四)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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