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可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三)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 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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