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县级司法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三、缓刑考验期怎么规定缓刑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根据《刑法》第73条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判决生效之b起计算。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罚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实践中缓刑的考验期限起算方式有以下几种:
1、从判决生效时起算。这种观点认为,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因为“确定”的意思就是不可更改,而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才是不可更改的,所以缓刑考验期应从判决生效时起算。
2、从宣判时起算。这种观点认为,判决一经宣判,其内容就已经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不能更改,故从宣判之日,缓刑考验期就已确定,排除了判决生效时间的不确定性,可以体现判决的严肃性和确定性。
3、从交付执行时起算。这种观点认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而缓刑是刑罚的执行方式,所以缓刑考验期应从交付考察机关之日起算。同时认为,从交付执行时计算,也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统一性。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诉讼文书的一些知识,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状怎么写,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内容是什么,交通事故处罚决定书规定有哪些,以及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内容是什么,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诉讼是生活中常见的诉讼类型,今天为大家介绍交通事故诉讼管辖的有关知识,那么交通事故诉讼流程是怎样的,以及交通事故管辖法律规定有哪些,以及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私家车的普遍使用,摩托车电瓶车等代步工具的普及,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所难免,那么交通事故法院起诉程序是什么,交通事故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以及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赶快来了解一下吧!
汽车的使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交通事故也就变得多起来了,今天为大家介绍交通诉讼的常识,那么交通诉讼事故赔偿包括哪些,交通诉讼怎么写交通诉讼委托书怎么写,交通诉讼费是多少?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是很难私下解决纠纷的,因此提起诉讼就成了最常用的解决方式。那么交通事故纠纷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呢?律图小编下文介绍了相关的知识,供大家了解。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