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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关于挪用资金罪量刑的起点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当犯罪嫌疑人挪用的资金超过三万元就会立案侦查,同时在挪用资金罪中也是规定了当犯罪嫌疑人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或者是将挪用的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后都是会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在立案侦查后也是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额以及具体情节来做出量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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