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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否可以成为国家豁免的主体

王* 广东-江门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2.06.20 09:29:44 316人阅读

国有企业是否可以成为国家豁免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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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企业可以成为国家豁免的主体。
2.国有企业的资产归国家所有,属国家财产,国有企业可作为国家豁免主体。国际上有绝对豁免和限制豁免两种处理原则,我国基本上采用绝对豁免,并‘’为私方当事人提供公平合理的救济。

2022-06-20 09:31:44 回复

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

合同都是通过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实施所规定的行为来履行的,称之为亲自履行原则,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是合同履行主体。但是,由于商业活动变动的频繁,履行合同的主体变更是常见的。若交易对方恶意利用主体变更,将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1)合同转让的主体变更法律风险。如合同当事人一方声称自己无法履约,向对方建议由第三方代替自己履约,从而导致将合同义务交由一个履约能力较差的当事人履行,将产生法律风险。

2)公司分立或合并的主体变更法律风险。当公司分立或合并时,主体必然发生变更。《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务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交易对方发生分立时,通常情况都会确定分立后的一个公司负责履行特定合同,这种时候对方要求企业签订特定的确认书,将直接导致实际承担责任的当事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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