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 按照《行政复议法》的具体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不服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 2.不服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3.不服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 4.不服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 5.认为的行为侵犯到自身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6.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因此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 7.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没有依法办理,但自己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 9.没有依法履行当事人向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 10.经申请,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11.其他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解答如下, 下列海事诉讼,由海事专属管辖:
(
1)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管辖;
(
2)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的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管辖;
(
3)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有管辖权的海域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海事管辖。有管辖权的海域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有管辖权的其他海域。合同履行地指合同的实际履行地;合同未实际履行的,为合同约定的履行地。
您好,针对您的海事诉讼的收案范围问题解答如下, 为了更好地行使我国的海事司法管辖权,充分发挥海事的审判职能作用,1989年5月13日最高人民发布了《关于海事收案范围的决定》,规定我国海事受理我国法人、公民之间,我国法人、公民同外国或其他地区法人、公民之间,外国或者地区法人、公民之间的下列案件:
(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二)海商合同纠纷案件
(三)海事执行案件
(四)海事请求保全案件
(五)其他海事海商案件
税票指的是公民或法人取得收入发给付款人的征收凭证,也就是证明公民或法人已缴纳税款和款项的依据。税票作为税务凭证,很多人不是很清楚税票是什么?下面就让律图的小编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今天为大家介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那么究竟什么是小微型企业呢,那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规定,以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现实生活中,只要达到了纳税标准我们就必须向国家缴纳税收,而缴纳税收的时候我们就被称之为纳税人,说到纳税人,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小规模纳税人了,它和一般纳税人是有区别的,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呢?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缴纳增值税并且领取到发票之后,就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其实不然,因为在领取发票的时候,行为人可以选择进行抵扣的,但是增值税发票抵扣也必须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行,那么增值税发票抵扣的条件是什么呢?
说到印花税,很多人对此都非常的熟悉,其实印花税只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类大的税种,其中还包含了很多具体的税种,比如不是特别常见的账簿印花税,大家对账簿印花税了解多少,知道账簿印花税是什么意思吗?
想获取更多非诉讼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