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可以直接划走,不需要经过你本人同意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
1、非试用期提前三十天辞职,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无需单位批准。
2、提前三十日(或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这即是您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也是您解除劳动合同须遵守的法定程序。如果您没有履行该义务,对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要求您给予赔偿。
3、如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法情形的,您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并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您按上述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如因单位的原因未安排办理工作交接,由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算并向您付清工资。但是,需要情调的是,不要直接拿走货款因为如果金额大的话,您可能构成侵占罪,所以走合法途径辞职,并且主张工资。
二、主要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建议您首先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应当要求单位负责人签收,拒绝签收的,建议您以EMS邮寄送达。
2、提前三十日的期限期满,您可自行离职离岗。
3、如单位克扣、拖欠您的工资,您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4、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您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您可以向人民提讼。
5、鉴于协商、调解具有时间短、成本低、双方矛盾不激化等优点,建议您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解除双方争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