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判给我们七分责任,现在想给省长写信,请问还有可能重新判定事故吗?我们当时在外地和本地的车发生碰撞,明明是他们有错,结果交警告知我们的记录仪在事发前10秒钟没有拍到。本来判我们全责后来成了三七分,我方七。已经过去半年多了,想通过给省长写信,给我们重新审查。对方曾亲口承认超速,后来又不承认,明明是重型货车,在交警的案件记录上写着车上拉着面包。交警到达现场时米有采取任何勘察测量就告知是我们的责任后来这名姓宋交警被开除。这件事情就是很明显我们是外地的,他们找了关系害我们。律师们,帮帮我们,替我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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