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需要查看开发商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可以到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网站相关公告上进行查询,或者去办事大厅输入项目名称或者证件号码查询真假。只有开发商有五证的情况下,合同才可以备案,如果没有的话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因为您跟开发商并没有约定在多久时间之内备案的事项,如果开发商各项手续及证件齐全,您只能自己咨询开发商不备案的原因,通过协商要求开发商将您的合同备案。如果开发商证件不齐全或者存在违约您可以要求退房。
2020-12-08 00:41:31 回复
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首先应当根据买卖合同的内容来履行。合同中应当约定延迟履行的违约金以及延迟交房多少天可以解除合同。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合同。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话,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条款的话,按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4、因此,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合同。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或者解除合同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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