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是关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负担原则的规定。债权人为行使代位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债务人负担,此为原则。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超出必要费用范围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自行负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以及必要的差旅费。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案件受理费、公告费、证据保全费、财产保全费、拍卖费用、鉴定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财产或利益的保管费用、防止损害扩大的费用等一切必要的合理费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费用,是否为必要费用,属于事实问题,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可以由法院根据代位权诉讼的具体情况,予以酌定。
2017-06-25 10:06:24 回复专业解答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司法诉讼。代理人可以是法律专业人士,也可以是债务人的亲朋好友,或者是由社会团体、债权人单位推荐的人,甚至是经过法院特别许可的普通民众。这些代理人会为了债权人的权益发声,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与透明。
专业解答为保障债权人权益,代位权行使中产生的合理必要费用应由债务方承担。若债务方未履行到期债权,造成债权人损失,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代位行使债务人专属债权。此权利不得随意转让或处分。
专业解答在代位权诉讼中,若债务人未能积极行使自身债权或其相关从权利,导致债权人时效内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债权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以自身名义代位保护债务人权益。这一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必要费用,均由债务人承担。因此,债务人在行使代位权时,需充分了解并承担可能产生的费用责任。
专业解答无权代理人所引起的赔偿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当无权代理人未经授权擅自代理时,如果被代理人事后确认并追认该代理行为,那么赔偿责任应由被代理人承担。然而,如果被代理人未予追认,且善意第三方因信赖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而遭受损失,那么善意相对人有权向无权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
专业解答为保障债权人权益,代位权行使中产生的合理必要费用应由债务方承担。若债务方未履行到期债权,造成债权人损失,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代位行使债务人专属债权。此权利不得随意转让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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