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父母可以将自已的财产赠与给子女,不需要其他子女的认可(同意)。 2,公民有对自已财产处分的权利,处分财产时也无需第三人同意。 3,赠与合同有如下特点: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它与遗赠抚养(协议)合同不同,前者无需金钱与义务回报为前提;而后者是遗赠人(赠与人),生前将产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为遗赠人生前做赡养义务,死亡后取得财产的行为。 4,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赠与人以自已的意愿,将财产转移他人,受赠人表示同意,不需履行因赠与而产生的义务。 5,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只要赠与人表示赠与,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成立,赠与的财物实际交付受赠人为赠与结束。赠与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在赠与过程中,赠与的财物没有实际交付或所有权没有实际转移前,赠与人可以变更、可撤销(少给或不给),一量给付或转移,为赠与结束。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您好,关于父母附条件赠与子女财产算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父母附条件赠与子女财产,财产的归属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在所附条件还没有成立前,该财产仍属于父母本人所有。父母仍然是财产的所有权人。
二、在所附条件成立时,该财产即归子女所有。如果财产是动产的,父母有将财产交付给子女的义务,财产是不动产的,父母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三、子女如果是未成年人,接受财产赠与后,父母有义务保管好子女的财产。
在现实中,可能财产在表面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权利人已经发生了变化,对于未成年的子女的财产,父母不得侵犯,且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父母有赔偿的义务。
四、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赠与给孩子的财产,离婚后反悔,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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