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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超车时突然停车导致追尾,责任该怎么划分?

王** 广东-茂名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1.03.24 03:02:31 1369人阅读

车辆在超车时突然停车导致追尾,责任该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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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建议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责任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021-03-24 03:03:3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禁止停车路段违章停车,造成追尾,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次要责任。追尾事故:这种事故很明确的是后车全责或者主要责任,情节是未能保持安全距离以及采取措施不当,这是事故的主要原因。违章停车:章停车是一种违章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并不是造成追尾事故的最关键的原因。违章停车在交规上也有处罚标准,在有禁停标志的道路附近停车的,处罚款200,扣3分,(在无禁停标志的地方是不扣分,只罚款200)具体的情节上,追尾是前车是正在停车之中还是已经停止状态,这两种状态都是后车不注意观察,措施不当的原因。当然,违章停车是一种违规的行为,存在过错。根据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违章停车有如下的处罚规定:一、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的行为,包括: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记二分。二、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1条的行为,包括: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记三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三、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5条的行为,包括: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200元,记六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2003年废止,根据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律规定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违章停车有如下处罚条例: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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