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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故意伤害,致轻微脑震荡,能否构成犯罪

王* 广东-江门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1.02.24 08:21:33 395人阅读

故意伤害,致轻微脑震荡,能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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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鉴定受害人的伤情属于轻微伤,那么,行为人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依法应给予治安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
只有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者,其行为才构成犯罪。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021-02-24 08:2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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