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如果在公共场所撞死撞伤了无证犬,驾驶员可以拒绝赔偿;如果是有证狗,就说明该狗有“合法身份”,狗主人可以索赔其次,要看出事时狗是否拴养,是否和主人同行。
解析:
一、如果在公共场所撞死撞伤了无证犬,驾驶员可以拒绝赔偿;如果是有证狗,就说明该狗有“合法身份”,狗主人可以索赔其次,要看出事时狗是否拴养,是否和主人同行。
二、如果没有,则说明狗主人未尽到监管责任,司机也可拒绝赔偿再次,要看驾驶员有无违法驾车,如果狗证齐全,主人尽到监管义务,驾驶员无违法,双方就应该协商解决驾驶员违法驾车,则应无条件赔偿。双方意见始终谈不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如果在公共场所撞死撞伤了无证犬,驾驶员可以拒绝赔偿;如果是有证狗,就说明该狗有“合法身份”,狗主人可以索赔其次,要看出事时狗是否拴养,是否和主人同行。
二、如果没有,则说明狗主人未尽到监管责任,司机也可拒绝赔偿再次,要看驾驶员有无违法驾车,如果狗证齐全,主人尽到监管义务,驾驶员无违法,双方就应该协商解决驾驶员违法驾车,则应无条件赔偿。双方意见始终谈不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根据江苏省公安厅日前发布的《关于交通事故处理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三款之规定:对车辆与宠物犬只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在此类事故中,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者牵引不当引发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四、在带宠物狗出门时,一定要加强狗的监管,不要让其在马路上乱跑。特别是在道路行驶过程中,要将宠物狗固定在某个特定的空间内,防止意外发生。
专业解答狗未被牵引莫名死亡,肇事者径直离去如何处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动物饲养者与管理人员对于所饲养之犬只若未能实施有效的拴系措施,以致该犬只在道路中央自由奔跑,从而使得机动车驾驶员无法及时避让并最终导致犬只死亡的情况下,应视为动物饲养者和管理者存在过失行为。在此种情形下,如若导致机动车遭受损害,则动物饲养者及管理人员应对车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狗主人需承担全部责任。然而,若狗并无监管束缚且导致此意外的车辆也始终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则从责任归咎的层面来考虑,应由狗主承担主要责任。当然,我们亦可以从道义层面对车主提供适当的援助补偿。
专业解答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宠物主人及看管者若未能执行有效的约束狗只的措施,致使狗只在道路中央自由奔跑,从而导致机动车辆驾驶员无法及时避让并最终碰撞至狗只致其死亡,那么这无疑是宠物主人和看管者的过失行为。倘若此种情况还造成了驾驶的车辆受损,那么宠物主人和看管者理应为车辆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如果处理未拴绳的犬只符合正当防卫原则,则不构成违法。但如果没有实际危险,打死无绳犬就不属于合理防卫,而是故意伤害。原本可能的受害者也会变成施害者。因此,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我们应该保持冷静,尽量采取非暴力手段解决问题,例如与犬主沟通或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 同时,也要尊重动物的生命权,不要过度使用暴力。
专业解答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宠物主人及看管者若未能执行有效的约束狗只的措施,致使狗只在道路中央自由奔跑,从而导致机动车辆驾驶员无法及时避让并最终碰撞至狗只致其死亡,那么这无疑是宠物主人和看管者的过失行为。倘若此种情况还造成了驾驶的车辆受损,那么宠物主人和看管者理应为车辆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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