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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判离婚,男方上门闹事

严** 四川-凉山 离婚咨询 2021.01.13 10:01:20 499人阅读

法院判决判离婚,男方上门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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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男方上门闹事,女方可以报警。如果情节轻微,男方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涉嫌寻衅滋事罪,要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1-01-13 10:0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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