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要搭建阳光房,须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取得规划许可证后方可以施工建设,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依法要被城建机关处罚款和拆除处理。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顶楼露台搭阳光房不是违规了,现在是违法了。按现在的执法力度,如果有人投诉或者城管找上们来,拆除就成定局。
2、现在老旧小区改造,对2000年以前的房子开始通过粉刷外墙,内部更换管道等方式进行。而在小区改造之前,拆除违法建筑必须先行一步。很多老旧小区由于私改乱建,占用了许多公共的地方,而且又很多隐藏着安全隐患,只要一经查证,就会被城管下发限期拆迁单。因为有些改建已经的地方大部分都是有用处的,用户与城管之间没少磨牙,用户不舍得拆,城管必须借助这个改造老旧小区的机会拆掉,双方也是矛盾不断。不过经过多次城管普法宣传,大部分的违建住户已经拆除违法建筑。
3、对于小区内违法建筑,通俗的说,只要没有在房产图纸上部分都是违法建筑。所以不论你是在小区内,还是在一楼几楼的露台上,私自搭建,封闭等改造等手段,都是违法的。当然,你在楼顶的露台也是一样。譬如前几年北京有个顶楼的业主的把楼顶建成自家的花园,就被城管勒令限期拆除,他自家不处理城管直接上去拆掉。私搭乱建有安全隐患,如私接阳台,由于承重问题很容易造成坍塌,而且也会给楼上楼下住户造成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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