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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逃跑会被抓吗?

黄** 黑龙江-鹤岗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12.01 20:20:18 412人阅读

酒驾逃跑会被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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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醉驾  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酒驾  1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2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  3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禁驾。

2020-12-01 20:22:1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法律意见】没有酒驾肇事涉嫌犯罪的新规定,仍然按原量刑标准执行。酒后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酒后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负民事和行政责任。【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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