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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院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案件又退回检察院了吗?

唐** 湖南-永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20.11.05 19:05:13 415人阅读

检查院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案件又退回检察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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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
3、因此,可能是做出了不受理的决定。

2020-11-05 19:07: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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