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枣庄法律咨询 > 枣庄离婚法律咨询 > 继父、继母离婚,继子是否承担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13056237887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继父、继母离婚,继子是否承担

刘** 山东-枣庄 离婚咨询 2020.10.05 01:02:10 383人阅读

继父、继母离婚,继子是否承担

其他人都在看:
枣庄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枣庄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您好,关于继父、继母离婚,继子是否承担赡养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离婚可以要求夫妻扶养费,而不是赡养费。《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按你以上所述情况来看,现在男方提出离婚,不会受理。  抚养权问题  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无上述情况,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是女方的。  扶养费问题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困难,另一方仍有提供适当经济帮助的责任,具体办法可由双方协议。一方年轻有劳动能力,但生活暂时有困难,另一方可给予短期的或者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双方结婚多年,一方年老病残、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另一方应在居住和生活方面,予以适当的安排。在执行经济帮助期间,受资助的一方另行结婚的,另一方可以终止给付。原定的经济帮助执行完毕后,一方又要求另一方继续给予经济帮助的,一般不予支持。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公证吗

    专业解答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时,不一定要公证。如果大家都同意,写个协议就行。但要是有争议,或者过户要用到,那公证还是有必要的。公证能让继承权更有法律效力,也能帮着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2024.10.24 1125阅读
  •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有哪些新规定

    专业解答最新施行的关于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法规有这些变化:继承人范围扩大了,侄子女、外甥子女在特定情况下也能继承房产。公证遗嘱不再有优先效力,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才是依据。此外,法规还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形式,但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024.10.24 1506阅读
  • 父母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吗

    专业解答离婚后,孩子依然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虽然父母离婚了,但是亲情纽带还在,这改变不了孩子作为直系亲属的继承权。只要孩子没犯过丧失继承权的事,比如谋杀继承人、为了遗产杀其他继承人,那他就能合法继承父母的遗产。

    2024.10.24 1387阅读
  • 子女继承父母财产规定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专业解答在没有父母遗嘱明确财产归属的情况下,子女依法继承父母遗产,遵循法定继承原则。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与被抚养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过,如果子女故意杀害父母、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严重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法规,可能会导致他们丧失继承权。

    2024.10.24 1514阅读
  •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专业解答父母去世后,子女从已故父母那里继承到的房地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方式获得的,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中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某个子女所有,那么它就是这个子女的个人财产。

    2024.10.24 1808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