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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向已成年子女索要未成年时候的抚养费,合理吗?

江* 黑龙江-牡丹江 子女抚养咨询 2020.09.30 18:11:14 345人阅读

父母向已成年子女索要未成年时候的抚养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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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根据您的问题描述,对于未成年时期父母履行的抚养义务属于法定义务,父母向孩子追索无法律依据;若是父母年老生活困难,则子女需要履行必要的赡养义务。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2020-09-30 18:12:1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其不具备生活的能力。在法律上有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不论父母双方是否离婚,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都不会改变。在夫妻双方离婚时,若没有协商好小孩的抚养问题,在判决离婚时,也会明确提出。离婚后,容易出现给抚养费的一方以各种理由不给钱,或者是玩“失踪”。接下来,律师将和大家分享离婚后怎么索要孩子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样索要呢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岁。超过18岁,就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 但是,孩子超过十八岁,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那样的话,就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按规定,子女可向父亲索要抚养费。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无固定收人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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