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随州法律咨询 > 随州暴力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绑架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构成了绑架罪,怎么认定?

绑架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构成了绑架罪,怎么认定?

苏** 湖北-随州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28 15:26:38 408人阅读

绑架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构成了绑架罪,怎么认定?

其他人都在看:
随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随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只要以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实施了绑架和勒索行为,就构成绑架罪,而没有危害后果和情节的限制。因此,行为人的动机、实施绑架的手段、勒索的内容、勒索的程度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是决定社会危害性大小的重要因素。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就不按犯罪处理。如被害人拖欠工资、债务而索要少量超出工资、债务范围的钱财的,或因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扣押被害人,提出让媳妇回家的等都不宜按绑架罪论处。

2020-09-28 15:27:3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