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具体来说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2)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3)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4)人民调解活动等。因此,我国还应该继续针对上述四个方面完善我国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包括:
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
二是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积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重大经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评价机制。
四是加大保障力度,推进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科技保障。
五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督查指导,注重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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