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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生育权能要求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吗

魏** 广西-百色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9.09 18:49:41 435人阅读

侵害配偶生育权能要求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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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也就是说,女方自己未经男方同意打胎,男主能主张精神赔偿吗?
不能,为什么,首先,我国有《妇女权益保障法》51条规定,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就是说,生还是不生,是女方的个人权利,生不生,女人说了算,为什么这么规定,我觉得从立法本意上,生育对女人一方是巨大的身体冒险,同时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是生命危险,而这个风险,无法由男方来分担和取代,所以,要公平地保护妇女的权利,把有关个人生死的大事,交由女人来决定吧,这非常讲道理,所以用法律把女性的这个生育权给固定下来,另外,在实践操作当中,我国婚姻解释三第九条也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不予支持。

2020-09-09 18:51: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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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侵害配偶生育权可以要求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吗

    专业解答侵害配偶生育权的行为是不能要求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关于生育权,就类似于女方如果坚持不要孩子,男方肯定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女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因为夫妻之间没有所谓的生育权,是否要孩子是两个人自由协商确定的。

    2024.09.27 232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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