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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生育权能要求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吗?

1、不能。
2、首先,妇女有生育的权利,生还是不生,是女方的个人权利,生不生,女人说了算,从立法本意上,生育对女人一方是巨大的身体冒险,同时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是生命危险,而这个风险,无法由男方来分担和取代,所以,要公平地保护妇女的权利,把有关个人生死的大事,交由女人来决定吧,这非常讲道理,所以用法律把女性的这个生育权给固定下来。
3、另外,在实践操作当中,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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