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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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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侵害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

王* 广东-东莞 刑事自诉咨询 2020.08.24 09:48:33 426人阅读

侵占罪侵害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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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侵害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0-08-24 09:49: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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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怎么承担

    律师解析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已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条规定了三个侵权责任主体: 一是所有人,指对建筑物等设施拥有所有权的人。 二是管理人,指对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负有管理、维护义务的人。 三是使用人,指因租赁、借用或者其他情形使用建筑物等设施的人。 2、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其他责任人是指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之外的对损害的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向被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该其他责任人追偿。

    2024.09.04 103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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