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工地的主要负责人,经常在工地上走访工作,在工地的危险性很高,所以老公经常会受伤,在最近一次查访工地的时候,因为安全问题形成了工伤十级,受伤后公司不赔偿,提起诉讼又赔偿了,请问仲裁裁决后有新证据还能撤吗
可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的条件以及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当事人再次申请。
将当事人自行撤回仲裁申请后的再次申请排除在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情况之外,明确了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案件情形的同时,保障了当事人能够在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自由处分自己的仲裁权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仲裁法》中规定的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首次将这一制度引入劳动仲裁。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特点:
1.申请撤销的是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起诉的是未生效的仲裁裁决。)
2.解决的仲裁委员会的错误。(不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3.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属于人民法院。(政府和其他人无权撤销仲裁裁决。)
4.仲裁确有错误,没有当事人申请法院不能主动撤销。
5.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不是仲裁裁决的所有错误法院都管。)
6.当事人应当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同级人民法院无权撤销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超过法定时间申请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业解答公司裁员时支付的赔偿款,一般是按税前工资算的。简单来说,裁员赔偿金是为了弥补员工失去工作的经济压力,它的计算标准应该是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所有工资收入的平均值。这里说的“平均工资”,指的是员工在那段时间内拿到的税前工资总额。
专业解答如果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并裁员,被裁员工有权获得赔偿。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如果员工希望继续履行合同,且履约能力未受实质影响,单位应继续履行合同,并补发拖欠的工资。
专业解答仲裁后企业未按时支付款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民事判决和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履行。如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和其他法律文书同样要求履行,违者亦可申请强制执行。
专业解答仲裁后企业未按时支付款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民事判决和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履行。如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和其他法律文书同样要求履行,违者亦可申请强制执行。
专业解答若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理赔且无法与投保人达成共识,投保人有权申请仲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争议应首选仲裁解决。若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满,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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