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XX日,顾X入职某时尚公司,多次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4月,公司单方面将顾X的工作地点从江夏调整到黄陂,工作地点的变更让顾X上下班时间大幅增加,路费也增多,且公司未给予任何补偿。双方因调岗发生纠纷,顾X申请劳动仲裁,却面临公司自主经营权等法律难题,胜诉希望渺茫。此时,顾X找到了武汉李红丽律师。
精准分析,明确策略
李红丽律师拥有7年执业经验,曾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年均办案近百件,尤其擅长劳动工伤案件。她接触顾X后,仔细审查案件细节。她发现公司未经与顾X协商一致,单方调岗且无合理补偿,属于不合理调岗。基于此,李红丽律师指导顾X以“拖欠疫情期间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且单方调岗变更工作地点”等原因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仲裁胜诉,维护权益
李红丽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仲裁过程中充分阐述公司调岗的不合理性。她指出,虽然公司有自主经营权,但此次调岗未搭配合理的工作时间调整及交通费补贴等措施。最终,仲裁裁决支持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9410.33元,成功维护了顾X的合法权益。李红丽律师秉持“敬业、精业、勤业、乐业”的职业理念,用专业能力为当事人带来了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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