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牌授权遇侵权,电商平台现乱象
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经涉案注册商标权利人合法授权,可在核定商品范围使用商标,其推出的潮鞋产品市场反响热烈。然而,某鞋厂未经许可,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销售标注与涉案注册商标相同标识的鞋类产品,涉及7个销售链接,累计销售额达21万余元,严重侵害了该公司商标专用权。平台公司作为电商平台运营主体,为侵权行为提供了网络服务支持。为维护权益,该公司委托2019年开始执业的浙江璟杉律师事务所项登霖律师提起诉讼。
二、律师筹备细核实,锁定主体固证据
项登霖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他全面核实涉案注册商标的注册证书、转让证明、授权许可合同等权属材料,确认委托人公司的维权主体资格及权利合法性。同时调取侵权鞋厂及平台公司的主体信息、店铺经营资料,锁定侵权主体及责任主体。针对侵权鞋厂的线上侵权行为,他协助委托人公司通过公证方式固定证据,公证人员全程监督侵权产品购买、物流签收、拆封查验、物品封存过程,形成合法有效的公证书及公证实物,明确侵权细节。
三、法院起诉摆证据,清晰阐述明诉求
项登霖律师向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涉案商标权属证明、侵权事实公证书、公证实物、维权费用相关凭证等核心证据。清晰阐述侵权鞋厂的侵权行为本质,以及平台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明确提出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100000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的诉求。
四、庭审辩论抓焦点,主张赔偿护权益
庭审中,委托人公司当庭确认侵权链接已下架并撤回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项登霖律师针对各方争议焦点展开论述。论证侵权鞋厂构成商标侵权,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未经许可使用与涉案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且大量销售,符合商标侵权构成要件。回应平台公司抗辩意见,认可其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侵权鞋厂拒不到庭,项登霖律师结合侵权产品情况,主张其承担足额赔偿责任。
五、法院判决定结果,律师维权获成效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项登霖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认定侵权鞋厂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平台公司不构成侵权。综合多方面因素,法院判决侵权鞋厂赔偿委托人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项登霖律师成功维护了委托人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及品牌权益,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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