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戴芬芳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已承办逾400件案件,在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是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此次她代理XX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王XX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案件背景梳理
20XX年,被告王XX与原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与银行、原告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因王XX未按约还款,银行起诉,法院判决王XX还款,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执行程序中,房产被拍卖,原告为其代偿419892.21元。
诉讼维权过程
原告于20XX年X月X日起诉,戴芬芳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被告王XX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有权追偿,戴芬芳律师的代理工作得到法院认可。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XX偿付代偿款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戴芬芳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原告挽回损失,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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